租琴须知
一、租借钢琴以叁个月为起租期。租借期到,请提前联系并按时归还。租借期间,不足半月。租费按半月
计算,超过半月不满壹月,租费按壹月计算。如需续租,请在到期日前壹个月主动联系,办理续租手续。
租借人不办手续,出租方有权拿回钢琴。
二、立式钢琴租金为每月人民币贰佰伍拾元到肆佰元不等(三角钢琴另行协商)。
三、租借钢琴时,一次收取该钢琴的全价作为保证金。租借人提供身份证地址与联系电话。
四、租借期超过壹年,钢琴必须调律保养,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元(优惠价)。
五、租借期间。本公司将定期派专人上门了解钢琴使用情况和及时提供租后服务,到时会提前通知租户,
租户请与配合。若发现钢琴在使用中有人为损坏的,按实际修复的工料费照价赔偿,情况严重的,除赔偿
外立即终止租借业务。
六、提供有偿搬运服务(来回),按实际搬运地点及楼层计算,一次付清。
七、租借人临时更变钢琴存放地点,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,擅自更变的,将终止租借。
八、租借的钢琴不得以任何借口转借或以抵押等形式挪做它用,一经发现立即终止租借。